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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土左旗垃圾填埋场未申领排污许可证被罚款!

2020-09-03新闻10

近期,按照呼和浩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土默特左旗分局(以下简称土左旗分局)依法对察素齐垃圾处理场进行立案调查,发现其存在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未按规定自行监测等违法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土左旗分局对该企业处罚款20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执法现场

处罚依据

1、依据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相关要求,垃圾填埋场应于2020年9月20日前申领排污许可证。自2020年1月起,市、旗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督促该企业限期申报,但该企业始终未提交申报材料,直接导致土左旗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未实现“应发尽发”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土左旗垃圾填埋场属于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该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进行自行监测,并对外公开监测结果。但该企业明知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出水口水质检测数据超标,长期未修复设备,未对外公开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 条之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目前,该垃圾填埋场已向土左旗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将持续关注该企业的整改情况,适时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

#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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