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始施行。当天,海门生态环境局在一家道具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区西北角地面上约有100公斤漆渣露天堆放,现场工人正在将漆渣平铺晾干,厂区木工车间内堆放有约150只废油漆桶。根据企业环评,该企业产生的漆渣及废油漆桶均为危险废物。海门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新《固废法》扩充完善了原有的法律责任专章,对新增内容设定了相应罚则,同时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底限为10万元,最高可罚至500万元,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范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此案成为新《固废法》施行以来,海门区依据该法查处的首例违法贮存危险废物的案件。
在新《固废法》施行前,海门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扎实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对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固废管理人员、重点产废单位、危废经营单位开展专题培训,同时推进固废专项提醒式执法工作,宣传新《固废法》有关内容,向企业送达固废环境问题服务函,帮助企业找问题、促整改,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固废环境管理要求,完善固废污染防治行为,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下一步,海门生态环境局将紧紧抓住新《固废法》施行的契机,开展监管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努力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助力打好、打赢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
通讯员 苏小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