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
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
一门面房发生火灾
事发当时
现场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还不时产生爆鸣现象
消防人员迅速前往现场
展开灭火救援
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452.2万元
近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
《蚌埠市龙子湖区“2019·11·15”
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建筑地理位置图
内容摘要如下
↓↓↓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小吃店内钢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完毕未关闭钢瓶气阀,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在达到爆炸极限后,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燃室内可燃物,加之周边店铺使用木质隔墙、塑料吊顶等非阻燃材料,导致火势快速蔓延扩大。
事故间接原因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履行住宿和餐饮业消防及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事故责任人王照水、王淼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事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等11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实施组织处理。
对事故责任单位蚌埠市安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将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移交蚌埠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蚌埠市龙子湖区“2019·11·15”
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做个安全生意人
必知以下8点
↓↓↓
1、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用具,切勿使用不合格的或己达到报废年限的设施器具。
2、切勿私自改动燃气管线或擅自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设备。
3、安装燃气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不要堆放杂物、住人及使用其它火源,避免漏气时发生着火爆炸。
4、停止使用燃具时要及时关闭燃具阀,外出或睡觉前请检査气阀是否关好,做到人离火灭阀关。
5、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6、商铺营业期间应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切勿锁闭、阻塞。
7、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商铺内,不在商铺门口燃放鞭炮,烟花等。
8、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防火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要求。
消防安全,预防为主
请大家高度重视,
将隐患消除于萌芽中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