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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8月来武平警方查获55起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

2020-09-02新闻14

房主出租房屋不到公安机关登记

出租给他人后不闻不问

对不起

一旦被查将被处罚

房东们,注意啦!

作为一个“包租婆”

一定要按规定登记租户信息哦!!

为强化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挤压不法分子的藏匿空间。近日,武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摸排清查工作,督促房东自主申报出租屋信息,提高房东和租户的责任意识。

各派出所积极组织警力对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进行新一轮清理排查整治,8月来共查获55起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并依法对出租屋屋主当场给予处罚。

民警还利用手机“拍拍采”认真核实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督促未登记暂住信息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福建治安便民-智慧房屋平台进行登记。

房屋出租后,房主要做些什么?

1.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

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为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2.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报送。

武平公安呼吁:广大房屋出租人及外来流动人员,请您按规定时间主动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信息。

来源:梁野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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