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商业短信最高罚3万元】工信部8月31日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意见稿》亮点之一,就是明确设置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短信”的硬约束,凡违反者,电信管理机构可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今后擅发垃圾短信者,将要为之付出真金白银的惩戒代价。(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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