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易某某刑事申诉案”中,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副检察长李亚松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3名听证员参加,该案系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交办至我院,我院受理后按照法律规定在10日内立案复查,同时通过调取原案及原案相关联的案卷材料,听取申诉人意见,经申诉人同意,承办人决定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复查本案。
会上,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主持人李亚松副检察长明确了本次听证会的议题,申诉人易某某充分表达了申诉理由和请求,原案承办检察官分别就原案案件办理情况、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特别是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焦点问题进行了阐述和说明,案件采用PPT形式针对申诉涉及的原案主要证据进行公开示证,三名听证员分别就有关问题向承办检察官、申诉人进行了提问和了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听证,听证员对听证案件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该案原案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之后,申诉人也陈述了自己的意见。
白云检察院院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会的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处理意见,案件处理结果将另行告知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