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英语里有个词,叫做Frenc Fries,法式薯条。
然而最好的法式薯条,又出在比利时。
听来很是奇怪,其实三言两语就能说明:
薯条本是比利时人所创,但比利时和法国邻近,法国饮食又过于有名,以至于1802年,传说美国历史上最聪明的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先生在一次白宫宴会上,吃了“以法国方式处理的土豆”,1856年,英国食谱作者沃伦的食谱上第一次出现了:
“把新鲜土豆切成薄片,放进煮开的油中,加一点盐,炸到两边都出现淡金褐色,冷却后食用,这就是法式薯条!”
大概美国人觉得,法国人对付土豆,确实了得吧?
我们现在也都知道著名的法式土豆泥。传说是已故名厨乔尔·罗布雄的说法,“我已经老了,如果还有什么美食割舍不下的话,那就是土豆泥。”
乍听来似乎土豆泥很健康,适合老人,然而罗布雄先生的配方里,认为牛奶和黄油越多越好——如此土豆泥才能做出柔糯绵密的口感来。
这玩意似乎跟健康饮食背道而驰,但对法国人而言,我们都知道:
比起健康,他们更在意鹅肝、血鸭、黄油面包里面的,美食的味道。
但谁想得到呢?
就在1802年,美国人认为法式薯条天下第一的时候,法国人其实认真吃薯条,还不过二十年罢了。
土豆是新大陆来的,众所周知。大概1620年左右——也就是《三剑客》故事发生那会儿,在我国则是魏忠贤得意那段。但在法国折腾了百来年,一直是动物饲料。
过了一百多年,1760年前后吧,法国还有位爵爷在日记里写:
“土豆这玩意,只有猪和英国人才吃!”
——您得了解法国人跟英国打了近千年仗,仇深似海,才能理解这话说得多狠。
当时法国人是真不喜欢土豆,没事就找茬。1722年,马赛出现了群体瘟疫,巴黎这边一琢磨,准是土豆的问题,不许吃了,一定会传染麻风病!
那时法国北部,索性是禁止种植土豆的。
情况什么时候变化的呢?
法国有位军医,安托内·奥古斯丁·帕门提耶先生,一度当过普鲁士人的囚犯,在狱中吃土豆,觉得:
“这玩意也不难吃啊?”
后来他就着力推广土豆了。大概1772年,他建议用土豆作为痢疾患者的营养来源,获得了成功;于是巴黎医学院宣布,土豆是可以被人吃的。
到1773年,他的一个论文被全票通过,认为土豆是最适合代替小麦的食物。大概1785年法国农业歉收,老百姓吃不上麦子了,得,试着吃吃土豆吧……嗯,还行?
妙在帕门提耶先生,当时玩了个小小的套路:
他没有光从下面着手,而直接选择了上层路线。
他设了土豆宴,请本杰明·富兰克林这样的大智者和拉瓦锡这样的大化学家来吃。
他为国王与王后献上了土豆花,让土豆整个高雅起来了。这让法国自上而下,形成了吃土豆的风气:毕竟,名人效应和皇室姿态,最容易动人了。
可以想见,托马斯·杰弗逊也是多少受了富兰克林们的影响,才对法国人善于烹土豆这件事,印象深刻的。
但帕门提耶最聪明的玩法,也显出他对法国人最深刻的了解,是这么做的:
他的土豆田,白天严加管理,警备森严,让周围的农民只能远观不能亵玩,满心好奇;到得晚间,却撤去防备。
于是周遭好奇的农民自然想了:
“什么宝贝,藏得这么隐秘?”
于是周围农民三三两两,奔走相告,来偷土豆了。
偷回家自己种,终于遍地开花了。
一吃,“真香!”
这就是法国人如今遍地吃土豆的开始——您可以说,这种“越是不让干的越是好奇”、“越是富贵人干的越想效仿”,乃是法国人的人性,但仔细一想:
好像这种性格,放之四海任何一个国度,也都差不多吧?
各色商业宣传,不都是以这种套路,来忽悠大家入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