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记者 王振雅)9月1日,湖南省怀化市的读者吴先生向健康时报反映:“到怀化市中医院为怀孕的妻子购买了一盒左甲状腺素钠片,可仔细一看药盒,生产日期竟然是200315,有效期至2022.02,也就是说保质期是19年?吴先生疑惑了,如果生产日期是200315,这盒药难道是2003年生产的?一盒生产了17年的药还能吃吗?”
吴先生在怀化市中医院购买的左甲状腺素钠片
左甲状腺素钠片是一款甲状腺激素类药物。健康时报记者发现市场上有原研药和仿制药两种,原研药由德国默克公司生产,保质期为24个月。仿制药由深圳中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保质期为36个月。也就是说不存在保质期19年的左甲状腺素钠片。
“遇到这个事情我们开始也困惑,所以紧急调查,质询药厂。”怀化市中医院一药师向记者透露。8月26日,怀化市中医院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询问该药(左甲状腺素钠片)生产厂家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200315是指生产日期为2020年03月15日。”8月26日,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发表相关说明称,2020年4月之前的都是按照下列格式表示:年份(2位数)、月份(2位数)、日期(2位数),共计6位数。
怀化市中医院某药师表示,该药品有效期至2022年2月,目前该药仍在有效期之内。同时,已要求工作人员就该药生产日期专门对患者予以提醒。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发布声明
根据2006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规定,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市场上部分药盒生产日期标注
健康时报记者查询发现,大部分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与生产日期均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一位不愿具名的药师透露,“文件明确规定了有效期的标注方法,但关于药品生产日期标注却未做过多说明。因此,一般企业会将两者保持一致,便于理解、识别。不过,也有格式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这样容易让用药者产生歧义与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