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周某是湖州人,曾因赌博、盗窃被罚款、判刑。去年,周某到慈溪找工作谋生,但仅工作半个月,就被一家水果店老板发现“手脚不干净”辞退。
周某在慈溪有一个早前认识的朋友小夏,他知道对方的轿车里常备有现金,周某便动起了歪脑筋。
去年7月31日凌晨1点,周某在网上联系了一个开锁匠,谎称自己丢了车钥匙想请人开锁。周某根据导航,把对方带到某村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旁。
周某自称是这辆小轿车的车主,行驶证和驾驶证就锁在车内,等下可以查验,开锁匠同意先打开车门。开锁匠完成作业后,周某立即进入车内找到一只黑色钱包,并从里面拿了400元付给开锁匠,还拿出里面的驾驶证让开锁匠看。但对方看后觉得驾驶证所贴照片与周某不是同一个人,便起了疑心。
完事后,周某带着钱包又坐上了开锁匠的车,说准备回宾馆睡觉。路上,开锁匠越想越觉得不正常,遂调转车头,带着周某回到轿车旁,把400元还给周某,并当场报警。
之后,民警调查确认,该钱包价值200元,内有现金1000余元。进一步调查发现,周某10多天前和小夏一起去江苏无锡玩时,曾借口骗得小夏的车钥匙,窃走现金1.15万元,后又以借手机为由,从小夏的微信账户内窃得5000元。小夏发现后,周某将1.65万元钱归还。
日前,慈溪法院以周某犯有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