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手机用户苦电话营销久矣。相信征求到的意见,没有不同意对那些发送电子牛皮癣的组织和个人重罚的。几乎所有人都不同程度地都被“95”开头的营销电话,或者一些虚拟号码发来的骚扰短信搞得头疼;有些电商平台,只要用户有一次购物,此后也会不断接到服务推销电话。虽然以前工信部等部门也曾经推出过很多有针对性措施,比如提供举报热线等,但这些无良组织或个人利用呼死你、网络改号、短信轰炸机等软件及语音网关等设备和监管机构大玩猫鼠游戏,简直像打不死的小强。
除了要求正规企业老老实实地征求消费者意愿之后再发送商业推广信息之外,恐怕广大手机用户最希望的,还是工信等监管部门能够把相当的力量投入到整治不法组织和个人身上。这些垃圾短信专业户,用电脑模拟声音打推销电话、用程序发短信,挣黑心钱,脑子里是不会有任何“未经同意,不得发送”意识的。对这样的情况,目前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行政罚款、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惩戒措施是不是能够罚到“肉疼”,是不是板子正好打在七寸上,就以往的整治经验,恐怕还不能持乐观态度。
对广大用户来说,既然总都被手机里牛皮癣一样的电子小广告烦心不已,那么就要好好珍惜能够表达意见的机会,通过正规渠道,积极表达诉求。一方面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帮助工信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有的放矢。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通过法规,可以让“未经同意不得发送”显得更有力量。相信总有耳根清净,推销广告、短信均消弭于无形的那一天。
来源 北京晚报|记者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