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上,温岭坞根派出所来了一名“熟人”,称自己与他人发生冲突,有点想不开,希望派出所民警帮帮自己。
经了解,家住温岭坞根镇红山村的李某,因琐事与人发生冲突,深感“郁闷”,当晚18时许,在家吃饭时独自 “借酒消愁”。饭后,觉得还是想不开,于是驾驶浙J2***2小型轿车到派出所找民警倾诉。因一身酒气,接待的派出所民警就联系了温峤交警。
接到派出所电话后,温岭交警大队温峤中队值班交警立即前往,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4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现场交警将李某带至医院抽血,进一步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经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被温岭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求安慰”,反将自己“求”进看守所。
其实,这已经不是李某第一次因为这个原因来此“求安慰”了。早在2018年5月25日,他与人发生争吵,开车去派出所报警,被民警发现酒驾,结果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拘役2个半月。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等等
行车安全是对自己负责
更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