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收到驳回通知书,应该怎么处理? 从商标驳回的理由来看,商标驳回分绝对驳回理由和相对驳回理由。绝对驳回理由通俗地讲就是违法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如:“中国”、“德国”(如有兴趣的朋友,建议查阅商标法第十条之规定的内容)。相对驳回理由基本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即原则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但通过使用,已经形成较强显著性,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辩认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另一种情况是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商标存在整体或部分近似或跨类别近似。如果您的商标涉及到上述绝对驳回理由或相对驳回理由任意一项,都会被驳回。遇到绝对驳理由,本人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遇到相对驳回理由,您本人都认为其理由有点勉强,则建议及时申请驳回复审,依法用尽自有合法权利,努力争取。商标驳回复审一般提交如下资料:(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急。收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驳回通知书怎么办?问-我在2008年注册的商标,已使用了2年多,而前几天商标局来信通知说我注册的商标跟另。我该怎么办呢?答-您好。。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
商标注册进度信息中显示:打印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 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意思是您这个商标被驳回了,商标局将会发一份驳回通知书到您之前的代理机构,上面会写驳回的具体原因。不过按时间推算,您之前的代理机构早就收到了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