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知识竞赛。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2、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3、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人(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4、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5、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6、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7、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8、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9、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连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10、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志(识)
宁波市学校安全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波市学校安全知识竞赛试题一、正误判断(共50题)1、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2、学校。
学校多久开展一次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