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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餐厅从业人员晨检记录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全)

2021-04-28知识11

中小学餐厅员工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 区教委应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为学校食堂配备从业人员并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原则上按就餐学生每100人配备1名食堂从业人员,。

学校强制学生在校食堂就餐违不违法 违法,以北京市为例2113,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5261理办法》第七条4102 坚持自愿性原则。尊重学生、家1653长就餐意愿,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学校应制定在校就餐管理办法,规范在校就餐管理。第八条 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学校领导、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每学期召开不少于2次专题会。第九条 建立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建立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由符合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兼任。扩展资料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二)严格落实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

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许成文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增强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参加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三.培训时间:每周一次。四.培训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五.培训地点:我园食堂培训室。六.培训目标: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幼儿园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2、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3、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4、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须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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