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确权不服是提起行政诉讼吗 1、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2、对政府确权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话,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
对于对政府确权不服是提起行政诉讼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对于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相对人如不服,还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和经法定。
关于不服土地行政确权能否不进行复议,直接进行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应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如果当事人不经过行政复议而直接起诉的,即使法院立案,也会驳回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