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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需要那些条件?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费用标准

2020-07-19知识17

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经费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如何支付这笔费用支付的标准是什么? 问房管部门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首次业主委员会大会筹备经费的标准是多少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业主大会筹备组怎样产生?筹备组组成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一般为5至15人。业主代表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代表应当由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筹备组产生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筹备组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1)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确定业主代表产生的方式、人数,并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代表;(2)确认业主身份以及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3)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和产生办法,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5)参照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6)做好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前款(1)、(2)、(3)、(4)、(5)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沪房地资物〔2005〕60号)

#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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