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是不是必须有报表附注?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必须有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告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会计报表的重要信息。公司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会计制度。2、会计年度。3、记帐本位币。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5、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6、营业部的资金管理、交易清算原则。7、外币业务核算方法。说明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的折算汇率、期末对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进行折算所采用的汇率,以及汇兑差额的处理方法。8、坏帐核算方法。说明坏帐的确认标准、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以及坏帐损失的会计核算方法。9、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10、质押品的管理与核算方法。11、实物交割的核算方法。12、风险准备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方法。13、结算差异核算办法。分别按平仓盈亏与持仓盈亏说明结算差异的确认与核算方法。14、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权)益确认方法和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对于长期债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益确认方法以及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15、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说明固定资产的标准。
会计法要求财务会计报告由哪些人签名并盖章?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人员中,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37613834及所有者权益等会计信息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根据《会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1、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一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由会计账簿的数据整理得出,以表格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企业会计报表按其反应的内容不同,分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2、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有 单位负2113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总会计师。企业5261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4102应当依次编定页数1653,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扩展资料法律责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对企业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考资料来源:-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