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关系的终止是否意味着终止前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的终止 代理关系的终止,意味着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也就是说代理人以后的行为不在发生权利义务结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效力,但代理关系终止前代理行为对双方。
民法总则终止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代理的情形包括代理的事务已经顺利完成,比如官司已经结束了,被代理人主动和当事人终止代理关系,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诉讼活动中突然死亡,另外就是代理人也能主动辞去。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通2113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5261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4102止:(一)被代理人取1653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法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与之对应的是意定代理,即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发生的代理,也就是根据法律行为而发生的代理,我国民法通则称为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