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间的比例有何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作出如下规定: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0%。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50%,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40%,其中投资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间的比例有何规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总额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应依据增加的投资额按上面所述比例
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间的比例有何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