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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下派挂职干部 现在的选调生怎么样?

2021-04-27知识4

刘仲初的履历 1983.09—1987.08,四川大学历史系(档案系)本科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7.08—1987.11,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干部;1987.11—1996.02,湖北省档案局(馆)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期间:1991.12—1993.11下派挂职任黄州市团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996.02—2002.03,湖北省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其间:1996.09—1999.01华中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03—1999.03下派挂职任黄冈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03—2006.09,湖北省荆门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2004.12—2005.03参加湖北省第四期中青年干部境外培训,在英国伍斯特大学学习);2006.09—2008.04,湖北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08.04—2010.12,中共湖北省襄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2008.06.10—2008.06.27在浦东干部学院参加全省组织部长培训班学习,2009.02.04—2009.02.24参加省委组织部“人才开发与引进”专题培训,在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伯纳蒂诺分校学习);2010.12—2013.9,中共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3.10—2015.07,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副主任;2015.07—至今,湖北省人民。

干部挂职上派锻炼了还需要下派锻炼吗 挂职锻炼可以看做是升职前的考查形式。一般的,这种方式表示上级对该名官员寄予厚望,期望能在新岗位上表现出他的才华,从而为升迁打下基矗

干部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去挂职,能否被单位辞退? 干部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去挂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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