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南通市市区土地资产投资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160;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的通知》(通政发[2000]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转制后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我是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划拨土地转制后要办到新公司名下该怎么处理?是否要补缴地价,如何确定补缴金额?答:划拨土地转制后要办到新公司名下的,应当持相关改制资料、土地资料等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办理出让或租赁手续。出让金、租金应当根据土地位置、用途、条件等进行评估,按照出让土地市场价格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的差额缴纳出让金。法律热线特邀咨询顾问 岳晓武
设施农用地违法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一)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可并处罚款;(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实施行政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