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工作岗位上是怎样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企业和船舶“安全、稳定、效益”的根本保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预防“三个偏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着很强的实践性和科学性。我们在贯彻落实的时候要注意走出误区,在工作的实践中预防下面“三个偏差”至关重要。一是预防主观判断的偏差。主观判断是人们处理工作中的一种习惯性做法,当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不相符时,就会出现偏差,就会造成手忙脚乱甚至发生一连串的失误,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主观判断的偏差通常只凭个人想象,而不尊重客观事实,不注重调查研究,不认真分析,不验证行动的后果,一旦主观判断发生偏差时,事故就随之而来。所以我们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务必要以科学的态度重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场的事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做到随机应变。二是预防工作方法的偏差。在船舶的实际操作中,工作方法的偏差存在较为普遍,往往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003年5月5日,某轮在中国沿海航行,雾中与一散货船发生碰撞,造成该轮第4舱呈三角形4X7米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含义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65666265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在新时期,预防为主就是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
为什么要坚持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了党对劳动者的关心和爱护。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变得较之历史任何一个时期都重要,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没有安全的生产是创造事故的生产,不但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会产生巨大的心理障碍,直接影响生产。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需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领导重视,常抓不懈单位一把手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也应当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不能只设立“安全领导小组”成挂名领导,名符而其不实,不过问不负责,等出现事故后只有句推卸责任,不痛痒“负领导责任”。做为一个单位的领导要切实爱护自己的职工,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在安全的环境中创造财富,解放后的数十年间,党和政府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改善了恶劣的工作环境,建立了划时代的功勋,但做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面前,自我感觉良好,产生了麻痹大意思想,把安全预防抛置脑后,隐患重重,做为领导既是一个单位的“总管”,也么就要吸取详者的才识确确实实象抓金钱那样抓安全,常抓不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怡害大家,只有天天“烧香”才不至于“抱佛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