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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台湾永佃权 永佃权的永佃权本质特征

2021-04-27知识4

《清史论丛》哪个版本好些,内容充实些?请读过的朋友推荐下。 09和10 出版社和作者都不一样。 《清史论丛》乃中国社科院历史所主办的年刊,也就是论文集,里面皆为清史专家的论文,并非由某人单独所作。《清史论丛》的出版社也在不断变化,最初由中华书局出版,后来又由辽宁民族出版社出版,现在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书中内容的好坏与出版社无关,主要看你想要哪一篇论文了。该刊物本人认为是研究清史最为权威的刊物,每篇论文都有数万言,而且这些论文在清史学界皆有很大影响。除此之外,研究清史、满族史的期刊还有人大清史所主办的《清史研究》,以及辽宁民研所主办的《满族研究》等刊物,皆可参阅!给你贴一个从第一辑到2010年号的目录,以方便你借阅。《清史论丛》总目(第一辑至2010年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史室第一辑编者:《努力加强清史研究工作》吴量恺:《清代乾隆时期农业经济关系的演变和发展》韩恒煜:《试论清代前期佃农永佃权的由来及其性质》刘永成:《清代前期佃农抗租斗争的新发展》刘子扬、朱金甫、李鹏年:《故宫明清档案概论》李 华:《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改革—以“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到“摊丁入亩”》孙毓棠、张寄谦:《清代的垦田与丁口的记录》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

杨国桢的著作及论文 论文发表:(1)明清农村社会经济,《中国史学名著评介第五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年02月(2)海洋世纪与海洋史学,《光明日报》,2005年05月(3)华南农村的一田二主:闽西汀洲与台湾的比较,《李埏教授九十华诞纪念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4)17世纪海峡两岸贸易的大商人,《中国史研究》,2003年02月(5)吸收与互动:西方经济社会史与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经济-社会史-历史研究的新方向(商务印书馆)》,2002年12月(6)论海洋人文社会科学的概念磨合,《厦门大学学报》,2000年01月(7)中国封建土地所有权史研究断想,《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01月(8)洋商与大班:广东十三行文书初探,《近代史研究》,1996年03月(9)关于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的思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02月(10)论中国永佃权的基本特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02月(11)台湾与大陆大小租契约关系的比较研究,《历史研究》,1983年04月(12)试论清代闽北民间的土地买卖,《中国史研究》,1981年01月(13)再论宣南诗社与林则徐,《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01月(14)宣南诗社与林则徐,《厦门大学学报》,1964年02月(15)林则徐的早年,《厦门大学学报》,1961。

什么叫永佃权? 永佃复权:又称“田面权”。土地制私有制bai下农民交纳佃租,在地du主土地上永久zhi耕种或放牧的权dao利,明清两代盛行于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战争或灾荒后,地主霸占大量荒地,为了使农民为之开垦或进行土壤改良,遂给佃农以土地永久使用权,借以维持其封建剥削关系,也有因农民日益贫困,将土地所有权以低价出卖,保留了土地使用权而产生的。与“永佃权”或“田面权”相对和地主的土地所有权相对,地主的土地所有权称“田地权”,永佃权一般可以继承,转租或出卖,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一般不影响佃农的永佃权,新中国成立后,土地私有制被废除,从而也不存在永佃权制度,按日本民法的规定,永佃权的存储期间也可由当事人约定,如无约定,即为30年以上,旧中国国民法规定永佃权不得设有期限永远存续。――――《法学辞典》主编 邹喻,顾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明清台湾永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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