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还款期限届满后已超过2年,但5个担保人当中一个担保人实际代偿时间迄今未满二年。现该代偿担保人 代偿担保人的诉权 实际代偿之日起计算,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贷款担保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后的二年怎么解释? 1、贷2113款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5261届满之日后二年,意思是担保人在贷款合同约定4102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1653都要承担担保责任。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指债务人应当偿还贷款本息的最后期限已经到来。如果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没有履行的,担保人即应当承担担保责任。3、债权人(银行)有权在主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的任何时间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未在两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责任消灭。《担保法》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扩展资料:相关法条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
朋友在XXX日签了一笔借款担保,约定在XXX日还款,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主张过债权请问担保人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 朋友在XXX日签了一笔借款担保,约定在XXX日还款,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主张过债权,直至2018.保证人主动督促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请问担保人是否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