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最新的国务院对企业够购车限制法律或者是规定之类的条文 你好:给你一些参考.2007年实施的《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负责人公开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在内的职务消费。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涉及用车方面,《规定》指出:“企业在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不得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2011年,新华社的报道显示,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答疑时表示,对国有企业用车配备管理,重点是严格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2012年2月,财政部等四部委下发《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2012年11月,财政部等三部委下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13年1月,国资委制定《八项规定》的24条落实措施,提出要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国管财〔2004〕第120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应受什么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
公车超标采购如何纪律处分 刘长楼 陕西省公车管理基本情况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2002年,陕西省印发《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和更新标准的规定》,对省本级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进行明确规范,各市大多参照上述规定下发各市公车管理规定。2008年,陕西省又制定下发了《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从公车的编制管理、审批购置、公务调度、油料管理、使用、处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建立了公车使用审批、出车登记、去向告知、还车注销、定期公示等制度,从出、用、还等三个方面规范了公车使用程序,为加强省级车辆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源头治理,严格审批。省、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由省财政厅和各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领导职数、编制人数审核(榆林市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各部门、各单位公务车辆必须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可以少配,不得超配,在公务车辆调配和报废没有达到空编之前,不予审批新的车辆编制。未经公车主管部门批准,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购买公务车辆,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公务车辆。阳光采购,认真履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