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吊篮使用需要到质监部门备案吗? 需要!根据我国《2113建设工程安全5261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4102在申请1653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扩展资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吊篮提供单位对提供的吊篮质量负责。吊篮提供单位应为每台吊篮进行编号(编号应为钢印永久性标志),建立吊篮专项安拆、使用和维修等情况的管理记录档案,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有关。
如何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商品条形码(EAN/UCC-13)13位代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其中企业要合法使用厂商码,可以为1万-10万种产品进行编码,编码。
百度安全验证 拖动滑块,使图片角度为正 网络不给力,请稍后重试 问题反馈 安全验证 扫码验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