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档案室建设管理报告 关于申请省二级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等级的报告根据《青海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定、升级暂行办法》(青组办(1996)74号)的精神,近几年来,我厅严格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2000年5月我厅搬迁至新办公大楼以后,在解决单独档案室的前提下,加大了档案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和更新了档案设备,集中时间、人员对所管的人事档案按新规定的管理要求进行了全面整理,使人事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基本达到了省二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单位的标准,现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民政厅作为全省的老厅局之一,自民政厅机构设立以来,人事档案工作就随之存在,虽没有专设机构,但根据工作需要,这项工作厅内部一直挂靠在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处室,现归口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管理,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一名。目前保管人事档案303卷,其中厅机关在职职工档案118卷,下属单位在职职工档案115卷,厅机关退休职工档案26卷,下属单位退休职工档案44卷。有档案室2间(32平方米),专用微机一台,5节铁皮档案柜8套,电动装订机一台,裁纸刀一台,手提式灭火器2个,另外还配有温湿度表和防虫剂等必备用品。二、组织领导、管理体制及制度建设情况。为。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xu1379408693填表说明1.“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审核意见”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档案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核意见,其中档案涂改的,要对涂改材料逐份登记说明;档案审核没有发现问题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已经发现问题并处理完毕的,填“无”。审核人须签字并注明时间。2.“考察组意见”栏,填写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果的意见,由考察组审核人签字并注明时间。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本人档案第五类,一份集中立卷后归入文书档案。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新的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离异不能提拔吗 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并没有规定离异的干部不能提拔,而是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等情况干部不能列为提拔考察对象。根据《党政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