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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夏:两男子酒后砸车被判有罪并获刑

2020-07-29新闻8

天气渐热,夏夜大排档里酒友渐多,没想到停在路边的车也跟着遭殃起来。总有人趁酒兴划车、砸车取乐,最终受到了法律严惩。

2019年6月的一天凌晨1时许,正在二楼家中阳台乘凉的涂某突然看到楼下街边有人手持石头挨个砸车。惊讶不已的涂某立即报警,公安人员赶至现场将砸车男子倪某当场抓获。

无独有偶,2018年8月的一天凌晨,曾发生过20多辆停在路边的车齐齐被划伤的案件。经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公安人员很快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

倪某和陈某砸车的理由让人无语,都是酒后肆意妄为,其中陈某甚至对其划伤20多辆车的行为不太记得了。

经鉴定,倪某砸损的车辆损失共计2700余元,陈某划伤的车辆损失高达28000余元。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经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二人均被判有罪并获刑。

当前,又到了夏夜大排档林立、烟火气十足的季节。检察官在此郑重提醒:醉酒并不是刑事犯罪的“免死金牌”,夏夜饮酒应适量,切莫酒后冲动滑向犯罪深渊。用极端方法发泄情绪,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来源:江夏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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