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如何确认?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您好,我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其中绝大多数销售合同均是分期付款的方式,因而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存在不能全额开发票或没有开发票的情况。请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如何确定收入?专业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在销售房产交易中,是先交所得税还是先清算土地增值税 在销售房产交易中,是先清算土地增值税。不清算土地增值税,无法确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扩展阅读: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的税前扣除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主要两个税种,本文将就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及的,以收益性增值为课税目的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异同进行比较分析。希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纳税实务操作上,时刻注意避免进入税种误区,同时也是为了探究两种税法税前扣除是否具有可行性。企业所得税是指按照企业经营生产利润和企业资本利的为依据计征的所得税,征收上一般都采取先分期预缴后进行年度清算的征收办法,税率则是采用比例税率。土地增值税是指按照企业所有土地收益进行征收的特定行为财产税,征收上一般都采取先征收后清算征收办法,税率则是采用超率累进税率。鉴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都需要按照相关的收入额扣除支出额之后的增值余额,作为计税基数计征税款,同时国税总局在2009年为了将强房地产企业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两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分别出台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两。
土地买卖交易过户过程中,土地增值税由那方交?税率如何确定? 土地买卖交易过户过程中,土地增值税由出让方(收款方)交。土地增值税税率:纳税人建设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