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社会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及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即: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4.提高社会。
消防工作中的“四个能力”是什么 消防“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即:
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培训班试卷 1.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2.单位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性落实逐级检查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防火检查,部门负责人每日开展防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