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为我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我单位付款时是否代扣税款。我单位接受香港一家单位的咨询服务,将要持续9个月,每个月由我单位支付给该单位1万元的顾问费,并承担由其派遣。
支付境外公司服务费是否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原发布者:张晓银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问:支付给境外公司的咨询服务费、培训费及其他劳务费如何判定是否需要代扣。
算企业所得税时,广告费超出部分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