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是什么?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干部骨干“十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实施十个严禁的背景: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十个严禁”的具体内容:1,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选票。2,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3,严禁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4,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5,严禁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活动。6,严禁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7,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8,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9,严禁以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10,严禁封官许愿、突击提干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十个严禁”,即:1、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2、严禁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任用,3、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4、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