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多久?规定是怎样的? 个人所得税需要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订)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居民个人取得综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433626465合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综合所得”,就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纳入个人所得税综合征税范围,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再按年度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就是将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对照此前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实行“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有些纳税人此前预扣税额过多,可以申请退税,有些纳税人预扣税额不足,需要补税。扩展资料: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
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个税汇算清缴仅仅限于居民个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