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属行政处罚行为,需不需要下达处罚决定书 这是国土局的行政行为。可以起诉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建议请律师帮助维权。
申请撤销区政府注销土地证决定行政复议案例 [案情]1990年11月,某县政府向童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18平方米,另注明58。4平方米系超占面积,待补办用地手续后作临时用地)。后经童某请求,某县土管所将原。
注销土地登记是行政处罚么 00:00 00:00 100%用户鉴权失败,请先注册成为云用户 云注销土地登记不一定是行政处罚,撤销土地使用证要看具体的情况,国家如果是因为拆迁征地的话也会撤销土地使用证的。如果是因为非法占地等各种违法事情被撤销土地证,那就属于带有行政处罚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