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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风险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的情形有哪些?

2020-07-18知识11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责任。()A.正确B.错误 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有两项义务,一是负有举证的责任。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只有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的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经营状况恶化,或其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事由,可以请求法院履行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 A.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 B.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C.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 D.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更换法定代表人 解释一下为什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A 经营状况恶化 B 丧失商业信誉 C 转移财产 D 更换法定代表人。答案是选B 什么条件下依法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先履行一方就可以行使不按抗辩权。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证据吗,行使不安抗辩权要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证据吗不安抗辩权是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防止后履行的债务人恶意诈骗和拒不还债的行为,以达到促使对方还债的目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附带以下附随义务:(一)通知义务《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中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履行通知义务就是为了让对方知晓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实现的危机,促使对方提供还债担保,否则就可能造成对方因不能收回到期债务遭受损失。(二)举证义务主张不安抗辩权主张权利时,应当举出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的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可能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否则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知,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提供证据。因为抗辩权的行使是对对方权利的对抗,涉及到是否侵害他人权益,如果没有证据就随意主张,对另一方来说是极不公平的。二、行使不安抗辩权要什么证据(一)证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不能还债风险的证据这种情形下的债务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如果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什么?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 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三先履行方有确 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序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缔约后出现足以影响其对待给付的情形下,当事人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时,( )。 A,C,E 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

#法律#不安抗辩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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