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福利时,发放现金与购物卡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1、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公司从超市买购物卡,是可以开发票的,而发票内容可以写成食品、清洁用品、办公费等等。这样,在记账时可以将这部分开销计入费用或应付福利费,不用体现职工福利,而这一部分是不用交税的。2、对于这些发放购物卡的商家来说,每发出一张购物卡,其实是商家的一笔债务,到时候是要以商品的形式偿还给消费者的。商家提前将消费者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获得的是巨大的流动性。3、如果公司直接发放现金,这部分账款会计入工资收入,当收入增加时,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相应提高了。如果是购物卡的话,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不受影响。
给员工发购物卡还是发实物的福利? 个人觉得还是发点东西比较实在,最起码拎着回家特别有范儿,“公司发的!呵呵我们公司今年的福利就是从玛丽办公网站上买的,一壶油还有好多干果之类的,虽然不是很值钱,。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员工福利的个人所得税,例如购物卡。每年节日发的购物卡如何规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三、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单位发放购物卡在福利费或工会经费里列支的属于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按规定(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