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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免税货物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吗?还是说必须要把进项税额转出来?

2021-04-23知识2

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分录怎么做? 企业购进的来货物发生非常损自失,以及2113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5261目4102、集体福利或个人1653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予以转出。具体分录如下: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在产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转出?请举具体例子 谢谢。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2113指企业5261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4102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1653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举例:购进商品一批,分给职工做福利用10000元,税率17%,进项税额转出=10000×17%1700元。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11700贷:库存商品1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扩展资料《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

请问增值税有应税产品和免税产品,免税产品怎么转出进项税,账务怎么处理。 1 免税商品正常是不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以不存在转出问题,转出行为大多是涉及到将商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2 如果存在你所说的这种行为,那这个商品不会去认证进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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