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权利用尽有哪些原则? 所谓专利权的权利用尽,是指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再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专利产品的,不视为专利权。规定专利权利权用尽原则的理由是:(1)专利权人通过实施其专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而从中获取了利益,其权利已经实现;(2)如果在该产品被合法制造、进口并予以售出以后,专利权人仍可以对该产品享有权利的,不利于专利产品的流通和利用。(3)从操作上讲,在实践中对于已经售出的专利产品进行控制也是很困难的。值得注意的是,专利法规定的权利用尽\"仅限于专利产品和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而不涉及专利方法本身。
关于专利权用尽问题 1.中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了五种不认为是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专利权用尽。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
专利权用尽是什么意思?专利权用尽原则有哪些?听到专利权用尽,是不是感觉专利权都不是自己的了?是不是将专利权利都给用光了呢?难道还有专利权用光的这回事?其实不然,专利权用尽并非是指专利权专利权被用光了,而是专利权的一种分配,将专利权分散许可都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人,这些人拥有了对专利的实用权利并且可以使用不受专利人干涉。专利权用尽是什么意思?专利权用尽,是指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专利权人自己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包括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被合法地投放市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431353332场后,任何人对该产品进行销售或使用,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且不构成侵权。专利权用尽原则有哪些?专利权用尽原则(patent exhaustion),是指专利权人自己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包括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被合法地投放市场后,任何人对该产品进行销售或使用,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且不构成侵权。换言之,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授权被首次销售后,专利权人即丧失对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