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继承发展前代均田制,将无主土地分配给流民及王公、贵族、官僚。《通典·田制》规。 唐朝继承发展前代均田制,将无主土地分配给流民及王公、贵族、官僚。《通典·田制》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
唐朝政治制度 唐朝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66303666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积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崩坏的?均田制得以推行的基础,或者说前提,是政府掌握大量土地,即土地国有而非土地私有。均田制最初是从北魏开始实行的,当时的历史背:-均田制,崩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