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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是否无效? 代理行为代理人未追认的

2021-04-23知识4

()是指在无权代理行为发生后,在“被代理人”未对无权代理行为追认前,相对人可以自己的 参考答案:A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是否无效?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且拒绝权须以明示方式表示,默示则视为追认。无权代理经追认溯及行为开始对本人生效,本人拒绝承认的,无权代理效果由行为人自己。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追认后,该代理行为( ) 真是个好学的孩子,是自始有效。举个浅显的例子。如果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但是第三人又已经履行了部分协议。如果这个时候被代理人追认的话,只从追认起生效,那之前的责任谁负呢?是无权代理人吗?既然你已经认可了我的行为,追认了我的行为,怎么还要我负责呢?是第三人吗?既然你追认了,就证明了之前的合同(或者协议)是有效的,既然合同时有效的,之前履行也是合同的一部分,怎么能够去推翻呢?这是一个理论,是一个争议比较小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角度都可以阐释这个问题,你真的想研究而不是一时兴起的话,可以去多看一些书。民法的最大原则就是公平原则,这公平最终要体现在利益的承载上的公平。凡事要以此去考虑,就不会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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