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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考核管理办法 末位淘汰管理办法

2020-07-27知识17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李长汉公司管理人员末位淘汰制KPI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了鼓励先进,惩治落后,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对公司管理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的规定》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司员工末位淘汰制考核实施细则》。1、末位淘汰原则及目的1.1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1.2公平、公开、公正,实行全员考核原则。确保考核的规范和透明度,并使考核不留空白。营造人人被考核、人人参与考核的良好氛围。1.3严格考核程序,实行员工监督原则。对考核方法、过程、依据及结果全部予以公示,让员工直接参与监督和考核工作。夯实全员管理的基础。1.4加强培训引导,实行动态考核原则。坚持引导与考核相结合,鼓励员工力争上游,公平竞争。通过不断滚动考核,使员工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方向,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公司的发展增添动力。2、末位淘汰方式及周期2.1一级淘汰(直接淘汰):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有属于一级淘汰情e68a84e8a2ad7a686964616f31333433623831形的,实行即时淘汰。2.2二级淘汰(考核淘汰)。国企员工末位淘汰管理办法 原发布者:覃晓芳 员工末位淘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实施目的为完善建浦公司用人机制,实行各岗员工动态化管理,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激励全体员工努力工作,提升绩效;。末位淘汰制绩效考核方法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 企业在实行末位淘汰绩效管理方法,是为了保持企业或团队的竞争活力,不断激发员工的竞争意识,但是往往在运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1)强制淘汰,理由不充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当一个员工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达不到岗位的绩效要求时应该被淘汰。但是对于末位淘汰机制来说,不论你是否能够达到岗位绩效要求,只要别人比你好,你排在末位,即使胜任工作,仍然被淘汰;(2)部门间存在差异,留下的未必是优秀的,例如如果一个人所处的部门比较差,其中一半的人都不合格,但是最终是只有排在最后的员工才被淘汰,同样,如果一个人所处的部门比较优秀,即使自己做的也比较好,由于排在部门末位,也会被淘汰。(3)存在法律的风险:末位淘汰,一般采取的“淘汰”方式为:降薪、调岗或辞退,但是无论哪种方式,都存在法律风险。因调薪、调岗及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书面形式。如用人单位以员工绩效不合格,进而认定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进而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范围包括:绩效考核标准、绩效标准经民主程序制订并。按照公司末位淘汰的考核办法,我被辞退,有赔偿吗? 事业单位能用公司领导考核绩效的方法实行末位淘汰制吗? 之前在另一中说到过有关末位淘汰制。就你的问题,回答如下:你的问题的核心是否合法。关于末位淘汰自身,不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因为在相关法律中并无禁止性条文,按照法无禁止的原则,可以认为末位淘汰自身并不违法。这属于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事务。但需要强调的是,末位淘汰是否违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企业依据末位淘汰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就涉嫌违法。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企业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问题在于,末位并不能代表就不能胜任,因为根据末位淘汰的规则,即使员工都胜任工作,也有一个人因为是末位而被淘汰。这样就可能出现员工胜任,而被解除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因此,你公司做法违法。至于你最后强调的是事业单位,需要明确下,你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就属于工勤人员,是适用劳动法的。但如果你属于事业编制人员,那么不适用劳动法。单位采用末位淘汰也不存在违反的问题。三金润滑油为您回答,希望采纳。谢谢末位淘汰管理办法 撰写人1.目的:为加强门店的管理,促进门店销售,优胜劣汰,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适用范围:事业单位能用公司领导考核绩效的方法实行末位淘汰制吗? 之前在另一中说到过有关末位淘汰制。就你的问题,回答如下:你的问题的核心是否合法。关于末位淘汰自身,不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因为在相关法律中并无禁止性条文,。末位淘汰管理办法 撰写人1.目的:为加强门店的管理,促进门店销售,优胜劣汰,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系统各分部、各门店。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员工末位淘汰制度如何制定? 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2113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5261和具体目标,结合4102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1653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1、经考核不胜任的员工(考核程序、结果合理合法前提下),公司需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岗位。2、对培训后的员工或者调岗岗位后的员工重新设定考核程序,再次进行考核。3、对考核通过者,继续留任,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对考核仍不能通过者,为再次不胜任工作者,公司此时才开始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4、确认公司可以采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措施后,公司还需要注意的是提前通知员工。法律规定的提前通知期是一个月,因此公司通知员工的时间最少不能少于一个月。5、最后公司还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由于此种解除下,员工本身没有过错,所以法律考量到员工的利益,需要公司支付适当的补偿。尽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但不代表其就没有付出过努力,更不代表着对企业毫无贡献。扩展资料员工末位淘汰制度的好处:1、企业在人员过剩的情况下不免会有“人浮于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精简机构、有效分流可以最有效。

#绩效目标#劳动合同#末位淘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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