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国家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个重大课题。我国不制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我国际,进行大胆的理论创新和积极的实践探索,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一)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依法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国家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不仅不能削弱党的领导,还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要充分认识在依法治国中的领导地位和重要作用,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削弱甚至否定党的领导的倾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国的每个环节。要保证党在立法工和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和保障执法部门依法严格公正执法,不。
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与法治问题研究中心成立, 你怎么看? 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和法治问题研究中心的成立是件大好事,虽然只是研究局部的教育发展政策和法治问题,其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可推向全国,供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甚至可形成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
有一位学者为了研究“中外法治问题”,特意收集了某一版本的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五条规 CC项“当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应该在1956年底,不应该出现在1954年。(立意:强化对重大标志性历史事件的对比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