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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困难裁员 裁员如何认定经营困难

2021-04-23知识4

经营困难,可以大规模裁员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 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 者全体职工说明。

经营困难,可以大规模裁员吗? 如果该金融公司为了渡过难关,采取经济性裁员,这原本是可行的。但是,该公司却没有履行法定的程序。法定的程序首先是提前三十曰告知工会,并听取工会的意见然后向劳动部门。

公司经营困难裁员是怎样赔偿的? 一、所说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5656639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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