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物权和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啊? 主物权是指物的所2113有权,即物的所有人5261所享有的,对物的占有、4102使用、收益、处1653分的权利。物的其他权利,包括用益物权都是从主物权中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等。
请法律专业人士解释一下:地上权、永佃权和地役权? 地上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或集体土地的权利;永佃权,是按年向土地所有人交付租金而长期或永久地使用、收益其不动产的权利。永佃权源于罗马法。日本和台湾的民法,仍然分别规定了\"永小作权\"和\"永佃权\",但权利范围较罗马法时代小,仅限于耕作、畜牧。日本民法第278条规定的永小作权期限为20-50年,与罗马法永佃权之永久性相异。我们完全可以借鉴罗马法、日本民法和台湾民法,建立我国的永佃权。土地所有权人(在我国包括土地使用权人)为了利用自己的土地而有限地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就是地役权。地役权一般涉及两个地块,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服务。
权利质押与权利抵押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