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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发展需要,欲从A县迁移至B县。请问,经营地点迁移后,是否需要向B县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否继续抵扣?

2021-04-09知识12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票是按4%,纳税申报表上有减征额,你再把那50%冲抵即可,好像还有去税局报备,去找专管员咨询下吧,正常业务,开了票再错就晚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时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1号公告)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

一般纳税人跨市县迁移,未抵完的进项税额在迁移后可以继续抵扣吗 网友提问:一般纳税人跨市县迁移,未抵完的进项税额在迁移后能否继续抵扣?律师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

#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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