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美曲塞二钠的相互作用 尚没有研究证明服用本品是否对患者驾驶和操作机器造成影响,然而研究证明本品可能导致疲劳,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患者应被告知小心驾驶和操作机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妊娠妇女接受本品治疗可能对胎儿有害。妊娠 6 天—15 天的小鼠,静脉予以 0.2 mg/kg(0.6 mg/m 2)或 5 mg/kg(15 mg/m 2)培美曲塞,有胎儿毒性并能致畸。给予小鼠 0.2 mg/kg 剂量(大约为人类推荐剂量的 1/833)培美曲塞即可引起胎儿畸形(距骨和头颅骨的不完全骨化),5 mg/kg 时可导致腭裂(相当于人类推荐剂量的 1/33)。胚胎毒性主要表现于胚胎死亡率增加,同时胚胎发育迟缓。没有有关妊娠妇女接受 本品治疗的研究,因为建议患者避孕。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了 本品或患者在使用本品期间怀孕,应告之可能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哺乳:本品或其代谢产物是否能从乳汁中分泌尚未确定。但是本品可能对吃奶的婴儿有潜在严重危害,接受本品治疗的母亲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患者用药]按照所有患者的剂量调整方法进行,无需特殊方案(参见[药代动力学]中特殊人群部分)。[药物相互作用]化疗药物—顺铂不改变培美曲塞的药代动力学,培美曲塞也对所有铂类药物的药代。
培美曲塞二钠的注意事项 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应用经验的合格医师指导下使用。应在有足够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本品治疗,这也可以保证并发症的及时处理。临床研究中看到的治疗相关不良反应。
培美曲塞二钠的用法用量 本品 应该在e68a84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1303031有抗肿瘤化疗应用经验的合格医师的指导下使用。本品只能用于静脉滴注,其溶液的配制必须按照“静脉滴注准备”的说明进行。恶性胸膜间皮瘤:本品 联合顺铂用于治疗恶性胸膜间皮瘤的推荐剂量为每 21 天500mg/m 2 滴注 本品 超过 10 分钟,顺铂的推荐剂量为75mg/m 2 滴注超过2 小时,应在 本品 给药结束 30 分钟后再给予顺铂滴注。接受顺铂治疗要有水化方案。具体可参见顺铂说明书。预服药物:皮质类固醇—未预服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患者,应用本品皮疹发生率较高。预服地塞米松(或相似药物)可以降低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及其严重程度。给药方法:地塞米松 4mg 口服 每日 2 次,本品给药前 1 天、给药当天和给药后 1 天连服 3 天。维生素补充—为了减少毒性反应,本品治疗必须同时服用低剂量叶酸或其他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制剂。服用时间:第一次给予本品治疗开始前 7 天至少服用 5 次日剂量的叶酸,一直服用整个治疗周期,在最后 1 次本品给药后 21 天可停服。患者还需在第一次本品给药前 7 天内肌肉注射维生素 B 12 一次,以后每 3 个周期肌注一次,以后的维生素 B 12 给药可与 本品用药在同一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