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和固定资产原值的区别 在研究长期待摊费用时候,看到一个说法叫“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老师反复强调,是“取得时候的计税基础”,而非“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入账价值基本上是被税法认可的,即取得时其账面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进行后续计量时,会计上的基本计量模式是。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领用的产品,应按产品成本还是计税价格还是公允价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按成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按计税价值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将相关税费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库存商品成本8000元,计税价值10000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