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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这句话怎样理解?

2020-07-26知识18

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应税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 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24条第3款规定,非正常损失。企业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 企业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可以抵扣。()【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在产品、产成品所好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税务处理?会计处理? 要进项转出:借原材料.贷应交税费企业发生在产品非正常损失时,应贷记的账户有()。A.待处理财产损溢B.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C.应交 正确答案:BD解析: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在进项税转出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包括哪些?是否包括制造费用中的配件材料? 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规定:“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怎样计税和会计处理 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不能抵扣,应转出由有关费用损失负担。会计上应分两步处理: 1、调账,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并查明原因报有关部门审核。。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这句话怎样理解?比如你购买了一批原材料,用来生产库存商品,也就是产成品,结果你生产出来的这个产成品 或者还。

#进项税额#在产品#应税劳务#产成品#非正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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