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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权利用尽 通俗解释 何谓专利权的权利用尽?

2021-04-08知识5

专利权的权利用尽有哪些原则? 所谓专利权的权利用尽,是指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再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专利产品的,不视为专利权。规定专利权利权用尽原则的理由是:(1)专利权人通过实施其专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而从中获取了利益,其权利已经实现;(2)如果在该产品被合法制造、进口并予以售出以后,专利权人仍可以对该产品享有权利的,不利于专利产品的流通和利用。(3)从操作上讲,在实践中对于已经售出的专利产品进行控制也是很困难的。值得注意的是,专利法规定的权利用尽\"仅限于专利产品和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而不涉及专利方法本身。

专利法中的“权利用尽”一词,请举例说明,谢谢!在《专利法》详解一书中,我理解的专利权之“权利用尽”是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产品与他人进行过第一次交易,之后的该专利。

专利权用尽 参考答案:是指专利权人对合法投放市场的专利产品不再具有销售或使用的控制权。

#专利权权利用尽 通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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