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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清流:翻山越岭而来 执行和解而归

2020-07-26新闻11

陈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执行法官现场勘察。陈芳 摄

东南网三明7月24日讯(通讯员 陈芳)近日,三明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得知被执行人黄某现在沙芜乡某村经营鱼塘,便立即顶着37℃高温,驱车近两个小时、翻山越岭前往沙芜乡。

经执行法官现场勘察,发现被执行人无稳定经济来源,靠养鱼为生,但鱼塘的鱼小,经济价值低,不适合用于抵偿债务。针对此,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释法说理。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均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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